各黨支部:
按照黨章規定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共產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為了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費收繳、使用🤴🏼、管理工作🚴♂️,特通知如下。
第一條 耀世中層以上幹部黨員每人每月交納黨費15元整,其他黨員每人每月交納黨費10元整。黨員自願多交黨費不限。
第二條 預備黨員從支部大會通過其為預備黨員之日起交納黨費。
第三條 黨員有收據證明交納黨費時間則按下一月至2012年12月份交納黨費。其他黨員從2012年1月至12月交納黨費。
第四條 對不按照規定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黨章規定處理🫰🏻。
各黨支部及時足額將黨費交到耀世黨工部統一上交蕪湖市教育局黨委。
耀世黨工部 2013-4-15